利通电子: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7 月10 日、2025 年7 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含) 5 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含)5 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5 年7 月11 日、2025 年7 月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
2025 年12 月15 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 书》(中市协注〔2025〕MTN1225 号),通知书称: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 注册。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 书落款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 债券”(以下简称“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额为人民币2 亿元,期限为3 年,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发行票面利率为2.50%,起息日 为2026 年3 月27 日。
本期中期票据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采购算
力设备及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