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徕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新能源”)投资建设“徕木股份绿色智造基地”项目已依法土地摘牌并缴清土地出让总价款,取得了汉寿县自然资源局签发的不动产权证进行开工建设,为支持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扩大再生产,汉寿县人民政府给予徕木新能源产业发展资金奖励合计3,083.7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公司滚动年度获得补助情况
序号 | 收款单位 | 发放单位 | 发放事由 | 补助类型 | 补助金额(元) | 获得时间 |
1 | 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 湖南汉寿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 基础设施建设 | 资产 | 270,000.00 | 2023/2/22 |
2 | 湖南徕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汉寿县财政局 | 建设基金奖励 | 资产 | 30,837,600.00 | 2023/3/24 |
3 | 其他政府补助(共计24笔) | 收益 | 1,827,565.94 | 2022/3/25 -2023/3/24 | ||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1,107,600.00 | - | ||||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827,565.94 | - | ||||
合计 | 32,935,165.94 | - |
三、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四、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及现金流情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