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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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新爱女士持有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30,063,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6%。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朱新爱女士累计质押数量为9,3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30.93%,占公司总股本的2.83%。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朱新爱女士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6月3日,公司股东朱新爱女士将其持有的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3.93%)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质押期限自2020年6月3日起,后续公司收到朱新爱女士补充质押及质押展期的相关通知,质押数量增加至9,300,000股,质押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2日。(详见本公司2021-010号、2022-015号、2022-025号公告)。
本次质押股份及解除质押为股东置换以上存量负债,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朱新爱 | 否 | 9,300,000 | 否 | 否 | 2023.5.31 | 2024.5.30 | 海通证券 | 30.93% | 2.83% | 用于置换存量负债 |
合计 | / | 9,300,000 | / | / | / | / | / | 30.93% | 2.83% | / |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朱新爱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9,3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0.9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83% |
解质时间 | 2023年6月2日 |
持股数量(股) | 30,063,478 |
持股比例(%) | 9.16%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9,300,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0.93%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83% |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后续暂无质押计划,如有变动,公司股东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新爱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前累积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累积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朱新爱 | 30,063,478 | 9.16% | 9,300,000 | 9,300,000 | 30.93% | 2.83% | 0 | 0 | 0 | 0 |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