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设立湖南研发中心暨区域运营中心及数字化工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拟设立控股子公司湖南徕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湖南研发中心暨区域运营中心及数字化工厂项目,总投资资金不超过10亿元,其中7亿元计划用于建设区域运营中心及数字化工厂项目,3亿元用于建设湖南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本次投资计划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发挥合作双方的自身优势,能够进一步推进公司品牌建设,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在公司战略布局投资计划中,对公司整体规模扩大、盈利能力提升具有积极作用。经核查,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汤震宇、张智英、马永华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