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
行权条件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拟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登记的78.6480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62.16万份的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徕木股份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期权予以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共计
78.648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已于2024年6月6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