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长朱新爱女士因个人原因缺席,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董事一致推选,会议由方培喜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各项内容,确认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