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直接持有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73,279,7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17%。通过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58,7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6%,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138,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3%。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61,592,710股,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62.13%,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维”)就现有股份质押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17,922,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9.3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20 |
解质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
持股数量(股) | 25,858,778 |
持股比例(%) | 6.06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上海贵维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 12,929,000 | 否 | 否 | 2024年12月13日 | 2025年3月12日 | 招商证券 | 50.00% | 3.03% | 主要是用于满足其业务开拓的需要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 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方培教 | 73,279,729 | 17.17% | 48,663,710 | 48,663,710 | 66.41% | 11.40% | 0 | 0 | 0 | 0 |
上海贵维 | 25,858,778 | 6.06% | 0 | 12,929,000 | 50.00% | 3.03% | 0 | 0 | 0 | 0 |
合计 | 99,138,507 | 23.23% | 48,663,710 | 61,592,710 | 62.13% | 14.43% | 0 | 0 | 0 | 0 |
四、其他事项
1、资金偿还能力
方培教先生及上海贵维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
力,质押风险可控。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到期情况:
股东名称 | 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到期日 | 融资金额 | 还款来源 |
方培教 | 48,663,710 | 66.41% | 11.40% | 2025年7月5日 | 13,004万元 | 自筹,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借款 |
上海贵维 | 12,929,000 | 50.00% | 3.03% | 2025年3月12日 | 3,100万元 | 自筹,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借款 |
3、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