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培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09,74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培喜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52,4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4%,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方培喜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不适用 |
| 持股数量 | 5,809,748股 |
| 持股比例 | 1.3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867,178股其他方式(资本公积金转增、参与配股)取得:2,430,770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511,8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方培喜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452,437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34%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452,437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1月5日~2026年4月4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的股份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
| 拟减持原因 | 自身资金需要 |
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培喜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