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5-29  南威软件(60363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24-041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建南威”)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威软件”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448.64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在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福建南威向工商银行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威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担保文件签署后,因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发生导致公司的担保义务增加,故截至目前公司对福建南威的担保余额为15,448.64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1,551.36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577002051T

3、成立时间:2011年5月31日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5号楼6-8层

5、法定代表人:徐春梅

6、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自助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辅助设备、数字电视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发射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公司通过福建南威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福建南威100%股权。

福建南威现有股东结构如下:

公司名称股东名称或姓名持股比例
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福建南威政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00%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85,227.1681,178.16
负债总额56,401.0752,973.8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245.3812,632.15
流动负债总额56,284.7152,845.76
净资产28,826.0928,204.35
科目2023年(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0,834.642,020.11
净利润137.75-621.74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11、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福建南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工商银行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债务人: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

保证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全资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同时被担保人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为45,453.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84%,上述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