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镇海股份(603637)公司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2年度,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财务、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出谋划策,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陈良照、张健、刘增3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陈良照担任。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由朱艳、张健、谢清青3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朱艳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公司审计的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如下表:

日期会议届次审议内容
2022年1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年报审计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2年4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
会第十四次会议1. 《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 2. 《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2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积金提取方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研究开发经费预算的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8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10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1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2年度,本公司共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了解议案情况,对会议相关议案展开讨论及分析,最终形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决策支持的作用。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能,合理表达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履行了以下职责:

1.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经过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公正、客观的评估总结,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收费合理,该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遵循执业会计准则,能够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

据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于年度总体审计计划及具体的工作等安排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了审核。公司年审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交流和协商。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3.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凌驾、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在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认真审阅了2022年度一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工作,并对内部审计

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管理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值得关注的重大缺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注重加强与会计师、公司财务部及内部审计部门就年度审计计划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良好有效的沟通,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确保得到妥善解决,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页无正文,为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朱艳张健谢清青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