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镇海股份(60363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石化大厦4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0,931,82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9.717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电子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郑祯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宋涛先生、独立董事朱艳女士、独立董

事张健先生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职工监事刘时坤先生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石丹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张婧女士、副总经理戚元庆先生、副总经理金昌先生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91,7000.1292228,0000.3216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91,7000.1292228,0000.3216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91,7000.1292228,0000.3216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1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1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91,7000.1292228,0000.3216

1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15、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91,7000.1292228,0000.3216

16、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91,7000.1292228,0000.3216

1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制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18、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0,612,12699.5492319,7000.45080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55,450,388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9,844,573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5,317,16594.3284319,7005.671600.00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59,300100.000000.000000.000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5,257,86594.2681319,7005.73190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0,856,87397.1396319,7002.860400.0000
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0,856,87397.1396319,7002.860400.0000
7《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0,856,87397.1396319,7002.860400.0000
8《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10,856,87397.1396319,7002.860400.0000
9《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10,856,87397.1396319,7002.860400.0000
10《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10,856,87397.1396319,7002.860400.0000
1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0,856,87397.1396319,7002.860400.0000
1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10,856,87397.1396319,7002.860400.0000
案》
13《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856,87397.139691,7000.8205228,0002.04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8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以上同意,其中第

12、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4、6、7、8、9、10、11、12、13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单独计票;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王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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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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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