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联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2  畅联股份(60364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77号富

豪会展公寓酒店三楼聚贤厅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95,298,7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3.888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4人,董事长尹强先生、副董事长俞勇先生、副董事长樊志强先生、董事赵知宇先生、独立董事胡奋先生、独立董事李征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吴纯诚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此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沈侃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298,67399.99991000.0001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298,67399.99991000.0001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298,67399.99991000.0001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298,67399.99991000.0001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7,257,97299.99991000.0001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298,67399.99991000.0001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95,298,67399.99991000.0001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15,905,04799.99931000.000700.0000
5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5,905,04799.99931000.000700.0000
6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15,905,04799.99931000.0007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3、5、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第5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3、除审议前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郑伊珺、乔若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