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联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30
日、1月31日、2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