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1  泰禾智能(603656)公司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5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张圣亮先生、陈结淼先生、蒋本跃先生因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1,329,758股,发行事项已经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15,293.01万元变更为18,425.985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5,293.01万股变更为18,425.9858万股。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于本次发行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因此,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有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同意聘任李倩雯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