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泰禾智能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蒋本跃、陈结淼、张圣亮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蒋本跃、陈结淼、张圣亮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