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9,022,434.65元(含税)调整为8,910,679.65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生股份回购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4,499,636.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83,375,358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926,665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80,448,693股,拟派发现金红利9,022,434.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9.80%。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926,66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4.50元/股(含),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8,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不超过6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泰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5,161,765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83,375,35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5,161,765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78,213,593股。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83,375,35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161,765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78,213,593股,拟派发现金红利8,910,679.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8.81%。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161,76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