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9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前期交易:2023年12月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与合肥顺池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池物流”)、合肥明瑞精密钣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明瑞精密”)签订厂房租赁相关合同,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议通过,顺池物流租赁期限为12个月,年租金与物业费合计3,171,636.00元;明瑞精密租赁期限为12个月,年租金与物业费合计1,541,218.56元。
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泰禾卓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海智能”)分别与安徽利通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利通行”)、福德士河氢能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德士河氢能”)签订厂房租赁相关合同,安徽利通行租赁期限为12个月,每年租金与物业费合计2,562,840.00元;福德士河氢能租赁期限为20个月,租期内租金与物业费合计2,795,850.00元。
● 本次交易: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合肥中检智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智测”)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租金与物业费合计2,784,000.00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按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上述交易事项累计达到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 公司出租厂房事项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前期对外出租厂房情况的概述
2023年12月公司与顺池物流、明瑞精密签订厂房租赁相关合同,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议通过,顺池物流租赁期限为12个月,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年租金与物业费合计3,171,636.00元;明瑞精密租赁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与物业费合计1,541,218.5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卓海智能分别与安徽利通行、福德士河氢能签订厂房租赁相关合同,将卓海智能部分闲置厂房分别租赁于安徽利通行、福德士河氢能。安徽利通行租赁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每年租金与物业费合计2,562,840.00元;福德士河氢能租赁期限为20个月,自2024年7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止,租期内租金与物业费合计2,795,8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本次新增对外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合肥中检智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智测”)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租(以实际交付为准)。第一年到第三年的租金为22元/平方,第四
年到第五年的租金为24元/平方,物业费均为0.4元/平方物业费,租赁期租金与物业费合计2,784,000.0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重大交易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上述交易事项金额已累计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
本次新增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新增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中检智测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存在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三、新增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中检智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DFXYF10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大红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04-15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江淮大道与蓬莱路交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专用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许大红持股64%、王金诚持股15%、合肥盛泰创信息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石江涛持股3%、李政持股1%、黄慧丽持股1%、瞿昊南持股1%。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0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8.4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3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检智测控股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许大红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中检智测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各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新增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租的厂房为公司自有厂房,明细如下:
厂房名称 | 厂房地址 | 出租面积 |
5号车间部分厂房 | 合肥市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 | 2,000.00平方米 |
上述厂房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新增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合肥中检智测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泰禾智能产业园新港基地的厂房,面积为2,000平方米,用于生产使用。本租赁事项须经甲方内部决议通过方可签订合同后执行。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肆万捌仟肆佰元。
(二)双方协商一致:暂定租期五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租(以实际交付为准)。第一年到第三年的租金为22元/平方,第四年到第五年的租金为24元/平方,物业费均为0.4元/平方物业费,以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三)乙方如提前进场进行设备布置、装修动工等,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人员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通知的三天内完成清场
及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涉及到具体的租赁事宜,以双方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交易价格均根据市场行情及实际情况,参考周边厂房租赁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友好共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七、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收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大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对外出租厂房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均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和发展需要,有助于盘活公司闲置厂房资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今,除本次会议审议的新增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关联方中检智测发生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关联方中检智测发生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厂房租赁合同》(中检智测)。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