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目 录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监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相关人员于会议正式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未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予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停止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会务组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在会议正式开始前的20分钟内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大会会务组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主要议题,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大会安排总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公司监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
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可以拒绝回答。
七、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参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补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监事会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至2024年9月10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监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3、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
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4、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5、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6、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7、股东发言和提问;
8、股东或其代理人投票表决;
9、工作人员计票和监票;
10、现场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11、复会,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12、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3、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4、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有关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字;
15、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朱言诚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朱言诚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及被提名人同意,提名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言诚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朱言诚女士在公司补选出新的监事就任前,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陈晓东先生简历: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电子工程学院教师,公司色选研发工程师;现任公司智能分选事业部研究中心总监。截至目前,陈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晓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