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分别 于2024 年7 月26 日、2024 年8 月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将位于合肥市肥西县新港工业园派河大道与蓬莱路交口5 号车间部分 厂房(合计面积2,000.00 平方米)租赁给合肥中检智测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期限 自2024 年11 月1 日起至2029 年9 月30 日止,并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27 日、2024 年11 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9)及《泰禾智能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二、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提前解除《厂房租赁合同》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于 2026 年6 月9 日签署了《厂房租赁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中检智测科技有限公司
1、解除乙方承租的甲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江淮大道与蓬 莱路交口泰禾智能产业园(新港基地)5 号车间部分厂房,面积为2,000.00 平方 米,原合同中关于厂房的租赁期限于2026 年6 月10 日终止,原合同中的租房保
证金退回。
2、乙方应当在2026 年6 月9 日前将乙方的设备、物资等自行搬出,并负责 将厂房清理、打扫干净,按原状恢复。搬离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行负责清 运。清理完成后,双方共同对厂房、设备设施及水电气使用等与租赁有关的情况 进行清点、验收。若乙方不按时退租或乙方不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每逾期一天, 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1%的违约金。
3、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公司将依照相关协议约定妥善 办理后续手续。原出租厂房为公司自有资产,本次解除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厂房租赁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