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hua Chunguang Technology Co.,Ltd.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3
议案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8
议案四: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2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3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4
议案七: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
议案八: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6
议案九: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27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正明先生
五、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七)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八)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逐项宣读各项议案;
(六)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填写表决票并投票,在计票的同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八)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下同)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由证券部具体负责,包括议程安排、会务工作等。
二、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等)及相关授权文件于2023年5月18日13:00-14:00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办理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股东将手机调至于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股东会决议,自觉参与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在面对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国际宏观经济低迷以及全球消费市场疲软的情况下,立足主业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力保障了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报告期内,受益于公司吸尘器整机代工业务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影响,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141.91万元,同比增长48.42%。但由于报告期内软管及配件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同时叠加研发投入及折旧增加等因素影响,使得2022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1.3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29%。
二、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
1 | 2022年1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2年3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3 | 2022年3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制订<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2年4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2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1、《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5 | 2022年4月1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取消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 2022年4月 | 第二届董事会第 |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25日 | 十五次会议 | 2、《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7 | 2022年6月2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条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议案》。 |
8 | 2022年8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9 | 2022年9月1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
10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1 | 2022年12月2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部分决议执行情况如下:
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新当选的董事及监事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加强相关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学习,提高任职及管理能力,有效保障公司的平稳持续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和股东利益。
2、利润分配与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715.85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14.755万元。该利润分配事项已于2022年6月30日实施完毕。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春光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2022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了275.85万股限制性股票。
4、其他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各项决议,及时落实了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信息披露情况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本着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则,公司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完成了4份定期报告及88份临时公告的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了公司在经营成果、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以及交易窗口提示等事项,相关保密措施稳健得当,知情人登记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泄露、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耐心倾听投资者的心声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在经济交往中,做到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使公司走上了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之路。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
截至2022年12月,募投项目投入已能满足公司现阶段的生产和市场需求,董事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8.0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2023年度重点工作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科学、勤奋、开拓、创新”的企业精神,贯彻“顾客至上、质量为本、技术领先、精益研制”的管理理念,以“做专、做精、做强,打造中国精品软管”为发展目标,不断深化吸尘器等清洁电器软管开发能力,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集成方案专家。
首先,公司将在吸尘器领域逐步深化系统化解决方案能力,从而带动公司盈
利能力不断提升,继续提高公司软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其次,公司将以现有优质客户为基础,提高在中央吸尘器、挂烫机、洗碗机和户外清扫工业除尘系统等领域的市场份额,并逐步向吸尘器整机业务领域拓展;再次,公司将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最后,公司将深化内部流程再造,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实现国际化发展,持续实施人才战略,促进科学绩效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稳固软管及配件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公司将通过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和越南SUNTON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并以现有客户为基础,积极开拓吸尘器整机业务的发展,致力于为国内外知名吸尘器品牌商提供优质的整机产品及服务。通过与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合作,公司软管及配件业务将与整机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发展效应”。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
1、结合公司重大事项及特定事项履行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审议程序。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权限,对公司的经营、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科学决策,加强公司治理水平。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各项制度,提高内控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2、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继续积极利用上证e互动、投资者咨询热线、公司邮箱等途径,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公司也将在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础上,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让投资者更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战略和经营情况,认同公司的价值,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4、组织公司董监高相关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董监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5、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实施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发挥公司治理层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全面、有效地完成公司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全体股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二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充分行使职责和权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通过的议案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
1 | 2022年1月27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审议《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 2022年2月7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
3 | 2022年3月11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4 | 2022年3月2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 2022年4月11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 | 2022年4月1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取消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4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 2022年4月25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8 | 2022年8月24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9 | 2022年9月14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10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1 | 2022年12月20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2022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健全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落实。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运作规范。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2022年12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黄颜芳女士、李丹女士与职工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周旭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2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3日。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形。严格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孙公司SUNTONE TECHNOLOGYCOMPANY LIMITED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45万元)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际发生上述担保。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2年底,募投项目投入已能满足公司现阶段的生产和市场需求,董事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8.0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是激励对象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开展
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利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三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2022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1,921,419,140.81 | 1,294,565,058.35 | 48.42 | 854,002,047.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8,344,698.68 | 110,433,674.17 | -10.95 | 142,445,444.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6,513,924.95 | 97,525,089.31 | -11.29 | 133,105,660.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469,392.21 | 78,713,181.69 | 333.81 | 58,795,801.68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73,216,143.84 | 999,065,108.48 | 7.42 | 961,754,742.66 |
总资产 | 2,176,339,336.04 | 1,724,526,747.28 | 26.20 | 1,237,055,630.7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82 | -10.98 | 1.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82 | -10.98 | 1.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73 | -12.33 | 0.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3 | 11.39 | 减少1.86个百分点 | 15.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8 | 10.06 | 减少1.68个百分点 | 14.58 |
二、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9,796.03 | 0.01 | 582,397.05 | 0.03 | -45.09 | 本期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75,736,926.08 | 3.48 | 11,029,061.69 | 0.64 | 586.70 | 本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7,535,024.72 | 0.35 | 5,745,552.36 | 0.33 | 31.15 | 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6,493,053.96 | 0.30 | 4,636,175.24 | 0.27 | 40.05 | 本期末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430,536,909.33 | 19.78 | 310,682,143.44 | 18.02 | 38.58 | 本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4,397,439.44 | 0.20 | 52,197,729.91 | 3.03 | -91.58 | 本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5,657,269.97 | 1.64 | 19,537,004.85 | 1.13 | 82.51 | 本期租赁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28,428.07 | 0.55 | 3,275,068.18 | 0.19 | 264.22 | 本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41,716.88 | 0.04 | 4,789,227.76 | 0.28 | -80.34 | 本期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70,064,166.67 | 3.22 | 179,680,209.02 | 10.42 | -61.01 | 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686,301,715.03 | 31.53 | 330,250,170.77 | 19.15 | 107.81 | 本期整机代工业务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采购规模扩大所致 |
合同负债 | 2,703,450.97 | 0.12 | 6,432,871.59 | 0.37 | -57.97 | 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37,773,935.94 | 1.74 | 12,450,251.78 | 0.72 | 203.40 | 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3,937,885.32 | 2.02 | 13,179,461.57 | 0.76 | 233.38 | 本期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363,903.59 | 0.48 | 6,063,033.43 | 0.35 | 70.94 | 本期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4,784,820.81 | 0.68 | 1,361,519.67 | 0.08 | 985.91 | 本期已背书未到期不能终止确认的商业汇票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25,206,858.03 | 1.16 | 12,996,549.56 | 0.75 | 93.95 | 本期租赁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6,593,952.80 | 0.30 | 3,023,897.64 | 0.18 | 118.06 | 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减:库存股 | 32,258,235.00 | 1.48 | - | 100.00 | 本期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44,428.59 | 0.11 | -6,982,408.00 | -0.40 | 135.01 | 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28,798,225.74 | 1.32 | 13,628,386.91 | 0.79 | 111.31 | 本期苏州尚腾经营业绩提升,相应的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
三、其他财务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二)其他财务情况
无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四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9日出具的天健审[2023]3318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4,671 304.4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7,012,361.31元。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我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圆满完成正常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等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鉴于此,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的为公司及股东服务,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根据经营规模,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定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陈正明 | 董事长 | 138 |
张春霞 | 董事 | 不在公司领薪 |
陈 凯 | 董事、总经理 | 160 |
吕 敬 | 董事、财务总监 | 42 |
黄颜芳 | 监事会主席 | 19 |
李丹 | 监事 | 16 |
周旭峰 | 监事 | 10 |
董事2023年度薪酬实际发放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业绩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确定,上下浮动不超过30%;监事2023年度薪酬实际发放金额由监事会根据公司业绩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确定,上下浮动不超过30%。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等。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有关协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对美元为主的外汇收支增加,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及为有效利用外汇资金,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预计使用额度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本次公司拟交易的资金与公司海外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上述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的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提请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及《春光科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募投项目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2022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春荣先生、赵鹏飞先生、汪建萍女士于2022年9月任期届满,第二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晋涛先生、张忠华先生、周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晋涛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2005年10月至2006年8月,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2006年9月至2008年10月,攻读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博士后;2008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副教授;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赴美国密歇根大学访问;2014年4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教授;2015年12月至今,任杭州青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9月至今,任杭州应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嘉兴晟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杭州
百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张忠华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2009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浙江师范大学讲师;2013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赴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访问;2018年12月至今,任浙江师范大学教授。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周国华先生,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余姚市副食品公司秘书;余姚市供销合作联合社财会科科长;1998年8月至2016年3月,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11月至今,任余姚市新世纪红枫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21年1月,任宁波汇峰聚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宁波汇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12月至今,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历任副总裁;2017年11月至今,任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任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巴玛发酵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杭州巴玛发酵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宁波金字火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金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胡春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8月至1993年4月,就职于嘉兴市审计局,历任科员、金融审计主管;1993年5月至2001年11月,就职于嘉兴市信托投资公司,历任证券营业部副经理、投资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嘉兴营业部,任投资咨询部经理;2012年8月至2022年
3月任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至2019年7月任山东卫禾传动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至今,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
总监,历任董事会秘书;2016年4月至今,任浙江乐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万里扬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月至今,任智科恒业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富源飞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鹏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1999年8月,任教于杭州煤炭学校;1999年9月至今,任教于浙江工商大学,任会计学副教授;目前担任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汪建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本科学历。1982年2月至1982年12月,就职于浙江省二轻厅塑料实验厂;1983年1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浙江省皮革塑料工业公司;2002年1月至今,就职于浙江省塑料行业协会,历任常务副秘书长,现任副会长、秘书长。2016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度,我们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并且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定期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有:
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利润分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对每项议案进行了积极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按自身意愿进行了投票,对所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我们出席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本年度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杨晋涛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张忠华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周国华 | 3 | 3 | 2 | 0 | 0 | 否 | 0 |
胡春荣 (离任) | 8 | 8 | 7 | 0 | 0 | 否 | 0 |
赵鹏飞 (离任) | 8 | 8 | 6 | 0 | 0 | 否 | 4 |
汪建萍 (离任)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会议议题,履行了委员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情况
2022年度,我们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并通过现场参会、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我们非常关注媒体、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并及时与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四)年报期间所做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听取了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在现场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进行年报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能如期完成工作。我们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工作,确保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际发生该担保。
2、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孙公司SUNTONE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提供不超过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45万元)的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际发生该担保。
除上述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开展了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并于年底对项目进行了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的管理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业绩变动未达到披露标准,故未单独披露。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对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上述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公平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让每位股东拥有平等的知情权,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履职期间,我们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针对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晋涛、张忠华、周国华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