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1  春光科技(6036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春光科技”)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正明、张春霞、陈凯回避表决后,该项议案由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我们与管理层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作了沟通,认为公司所做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的要求。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执行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7月14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设备(代采)、接受劳务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卡亚”)1,8001.14%213.770.000.0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苏州尚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尚晟”)4000.25%81.700.00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3000.16%20.610.000.00%

注:1、菲卡亚自关联方形成日2023年6月8日开始计算关联交易金额。2、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系2022年度的采购或销售总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菲卡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加娴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斜桥镇曹市路2号1幢(自主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2JG0232H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日用杂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1日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2,067.08万元,负债总额1043.79万元,净资产1,023.29万元,营业收入2,054.07万元,净利润89.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50%(未审计);2023年6月30日,其总资产2,247.44万元,负债总额1,134.33万元,净资产1,113.11万元,营业收入1,519.76万元,净利润89.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0.47%(未审计)。

2023年6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陈弘旋收购了该公司合计55%股权,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

2、苏州尚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秦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友谊工业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78M0W2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9日

2022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665.42万元,负债总额989.36万元,净资产-323.94

万元,营业收入104.61万元,净利润-318.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8.68%(未审计);2023年6月30日,其总资产779.09万元,负债总额1,329.84万元,净资产-550.75万元,营业收入27.77万元,净利润-326.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0.69%(未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配偶刘秦持有该公司90%股权,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根据不同客户及业务要求,向菲卡亚销售注塑件等原材料并向菲卡亚采购或委托加工滚布毛刷等产品组件。公司向菲卡亚采购设备属于进口代采,交易定价根据设备采购成本价确定。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向苏州尚晟采购电子元器件或委托电子元器件加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基于各自的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供应链体系和提升对客户快速响应能力。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