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春光科技(603657)公司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