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质押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光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先生。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2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本次陈弘旋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150万股股票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第三方质押担保。陈弘旋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35.71%,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69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8%。本次质押后,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780万股,占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97%,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先生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的通知,陈弘旋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1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第三方质押担保。陈凯先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陈弘旋先生具体股票质押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陈弘旋 | 否 | 150 | 否 | 是 | 2024年2月1日 | 2024年6月7日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71% | 1.09% | 为陈凯先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第三方质押担保,不涉及新增融资 |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直接持股数量 | 间接持股数量 | 合计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陈正明 | 840 | 6300 | 7140 | 51.8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张春霞 | 210 | 0 | 210 | 1.5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陈凯 | 630 | 295.26 | 925.26 | 6.72% | 630 | 630 | 68.09% | 4.58% | 0 | 0 | 0 | 0 |
陈弘旋 | 420 | 0 | 420 | 3.05% | 0 | 150 | 35.71% | 1.09% | 0 | 0 | 0 | 0 |
合计 | 2100 | 6595.26 | 8695.26 | 63.18% | 630 | 780 | 8.97% | 5.67% | 0 | 0 | 0 | 0 |
二、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先生本次股票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是对2023年1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陈凯先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第三方质押担保。上述质押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未涉及股份冻结情况,未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如若出现平仓风险,陈弘旋先生将采取部分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