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截至目前,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2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其中直接持有630万股,间接持有295.26万股;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后,陈凯先生所持股份已无质押。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69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1%。本次解除质押后,除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先生因解除股份质押手续还在办理中,仍有股份质押外,其余实际控制人已无公司股份质押。截至目前,陈弘旋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0万股,占上述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1%,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关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陈凯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630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8.09%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4.62%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8月7日 |
持股数量 | 925.26万股 |
持股比例 | 6.7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00% |
2024 年2月22日,陈弘旋先生将其持有的27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为陈凯先生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第三方质押担保,并签订了《场外股票质押合同》,质押期限自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至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且质押登记注销之日止。2024年8月7日陈凯先生的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经按期赎回并办理完成了股票质押解除手续。目前陈弘旋先生的上述场外股票质押解除手续已在办理当中,后续若办理完成则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陈凯先生若存在后续质押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8,69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1%。本次解除质押后,除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弘旋还存在公司股票质押外,其余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已无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 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股份数(万股) | 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陈正明 | 840 | 6300 | 7140 | 52.31% | - | - |
张春霞 | 210 | 0 | 210 | 1.54% | - | - |
陈凯 | 630 | 295.26 | 925.26 | 6.78% | - | - |
陈弘旋 | 420 | 0 | 420 | 3.08% | 270 | 1.98% |
合计 | 2100 | 6595.26 | 8695.26 | 63.71% | 270 | 1.98% |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