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张禾、李志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张亚循先生委托董事苗拥军先生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安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安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