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阳阔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持有公司股份961,571,7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16,208,092股的47.69%。本次质押完成后,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阳阔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203,334,320股(含本次),占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数量961,571,752股的21.15%,占公司总股本2,016,208,092股的10.0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梁丰先生关于其办理股票质押事宜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梁丰 | 是 | 38,000,000 | 否 | 否 | 2023年7月10日 | 2024年7月12日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7.15% | 1.88% | 自身资金需求 |
合计 | - | 38,000,000 | - | - | - | - | - | 7.15% | 1.88% | - |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胜越”)、南阳阔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阳阔能”)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梁丰 | 531,510,881 | 26.36% | 97,126,320 | 135,126,320 | 25.42% | 6.70% | 0 | 0 | 0 | 0 |
宁波胜越 | 230,261,325 | 11.42% | 68,208,000 | 68,208,000 | 29.62% | 3.38% | 0 | 0 | 0 | 0 |
南阳阔能 | 199,799,546 | 9.9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961,571,752 | 47.69% | 165,334,320 | 203,334,320 | 21.15% | 10.08% | 0 | 0 | 0 | 0 |
注:如果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南阳阔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