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用于为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3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3年6月22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年7月8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