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6/2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0万元~30,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24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22,881,000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07% |
实际回购金额 | 29,997.72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0.73元/股~14.23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股份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在三年内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的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6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2024年8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2,8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回购最高价格14.2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73元/股,回购均价13.1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997.7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574,352 | 0.07% | 1,574,352 | 0.0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136,399,076 | 99.93% | 2,136,399,076 | 99.93%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9,751,415 | 0.46% | 32,632,415 | 1.53% |
股份总数 | 2,137,973,428 | 100.00% | 2,137,973,428 | 100.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