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3  璞泰来(6036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证券简称:璞泰来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10.3084万份?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6年4月22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行权;同时将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事前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2、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议案》。

3、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4日,公司公告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4、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6、2025年6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8、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6年4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351.91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10、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类别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万份)人数(名)剩余未授予数量(万份)
首次授予2025年4月10日15.43元/股2,848.09262351.91
预留授予2026年4月9日15.26元/股351.91660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15.43元/股调整为15.26元/股,该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4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15.26元/股调整为15.03元/股,该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

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34%。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5年4月10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6年4月9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亿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行权条件已成就。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公司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3亿元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1)各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内容由公司组织制定。届时根据下表确定各业务单元的行权比例:(2)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及不达标两档,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评结果实际业绩完成率P业务单元系数
达标P≥100%1
70%≤P<100%P
不达标P<70%0
考评结果考核分数S个人系数
达标S=1001
80≤S<100S%
不达标S<800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1)12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行权

628.4968万份;

(2)1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结果未全额达标,不符合全额行权条件,本期可行权181.8116万份,并需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期权122.1484万份;

(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59.1060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4月10日

(二)行权数量:810.3084万份

(三)行权人数:251人

(四)行权价格:15.03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七)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起始日将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确定,行权截止日为2027年4月9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1)12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行权

628.4968万份;

(2)1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结果未全额达标,不符合全额行权条件,本期可行权181.8116万份,并需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期权122.1484万份;

(3)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59.1060万份。序号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万份)本次可行权数量占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比例本次可行权数量占当前总股份比例
1韩钟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00.0034.000034.00%0.0159%
2王晓明副总经理130.0044.200034.00%0.0207%
3刘芳副总经理100.0019.040019.04%0.0089%
4刘勇标副总经理100.0034.000034.00%0.0159%
5熊高权财务总监45.0015.300034.00%0.0072%
6张小全董事会秘书45.0015.300034.00%0.0072%
核心骨干员工(共256人)2,328.09648.468427.85%0.3035%
首次授予合计2,848.09810.308428.45%0.3793%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薪酬委员会认为: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根据《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2、本激励计划可行权的12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全额达标,本期可行权628.4968万份;1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考核结果未全额达标,不符合全额行权条件,本期可行权181.8116万份,并需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期权

122.1484万份;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为上述251名激励对象办理810.3084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3、鉴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59.1060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251名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810.3084万份,同时注销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81.2544万份。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公司股份总数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期权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行权及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