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5  苏州科达(603660)公司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7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学君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文钧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事项。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24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36名激励对象授予1,672.55万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其中,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20.89万股,授予价格为3.85元/股;向79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51.66万份,行权价格为7.70元/股。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