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恒林股份(603661)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3661 公司简称:恒林股份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9,067,031股,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2,332,423股,以136,734,608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8,448,917.76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5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恒林股份60366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汤鸿雁
电话0572-5227673
办公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夹溪路378号
电子信箱hlgf@zjhenglin.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9,191,969,343.098,890,804,236.288,793,035,215.99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11,681,307.103,281,932,047.883,278,971,440.897.0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3,643,444,951.882,952,398,899.652,952,398,899.652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402,692.75212,358,557.26210,886,270.722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2,254,192.21218,152,543.71216,680,257.1711.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575,430.95193,360,865.85193,360,865.8532.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96.786.74增加0.9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921.551.5423.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921.551.5423.87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8,26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王江林境内自然人59.4482,657,8660质押23,690,000
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3315,750,00000
陈永兴境内自然人3.444,786,74300
饶洪旭境内自然人0.871,203,16000
王雅琴境内自然人0.761,050,00000
周珮武境内自然人0.721,007,24000
王恒林境内自然人0.72997,16000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其他0.43592,022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9536,88000
毛怡暄境内自然人0.31435,68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王江林、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王雅琴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