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3-071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双K楼20楼董事会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2,383,35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7.479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案逐项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柯建东先生主
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叶方之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62,302,851 | 99.9504 | 80,500 | 0.0496 | 0 | 0.000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柯建东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2.02 | 王祝青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2.03 | 姚玉明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2.04 | 叶方之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2.05 | 吴国平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2.06 | 姜勇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3、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俞雅乖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3.02 | 张民元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3.03 | 张保柱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4、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汤伟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4.02 | 刘敏 | 162,382,552 | 99.9995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01 | 柯建东 | 13,402,397 | 99.9940 | ||||
2.02 | 王祝青 | 13,402,397 | 99.9940 | ||||
2.03 | 姚玉明 | 13,402,397 | 99.9940 | ||||
2.04 | 叶方之 | 13,402,397 | 99.9940 | ||||
2.05 | 吴国平 | 13,402,397 | 99.9940 | ||||
2.06 | 姜勇 | 13,402,397 | 99.9940 | ||||
3.01 | 俞雅乖 | 13,402,397 | 99.9940 | ||||
3.02 | 张民元 | 13,402,397 | 99.9940 | ||||
3.03 | 张保柱 | 13,402,397 | 99.9940 | ||||
4.01 | 汤伟 | 13,402,397 | 99.9940 | ||||
4.02 | 刘敏 | 13,402,397 | 99.9940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余芸、孙天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