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9  三祥新材(603663)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独立董事:陈兆迎、童庆松、张恒金

2023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