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3年 6月19日收到贵司发来的《关于五洲新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张峰先生作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张峰先生、俞越蕾女士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五洲新春在指定媒体已披露信息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影响五洲新春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五洲新春股票。
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亦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回复。
五洲新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峰 俞越蕾
2023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