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8-10  五洲新春(603667)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五洲新春 股票代码:60366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0,298,507股

2、发行价格:13.40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39,999,993.80元

5、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31,223,484.37元

二、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40,298,507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2

二、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2

三、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 2

目录 ...... 3

释义 ...... 6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 8

(三)发行过程 ...... 9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2

(一)发行方式 ...... 12

(二)上市地点 ...... 12

(三)发行数量 ...... 13

(四)发行价格 ...... 13

(五)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 13

(六)限售期 ...... 14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4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4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5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5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5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 20

(三)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 20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 21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2

六、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时间 ...... 2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3

第四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 24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4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5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 25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 25

(三)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 25

(四)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 26

(五)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 26

(六)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26

(七)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 26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7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7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2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2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27

(四)主要财务指标 ...... 28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 28

(二)偿债能力分析 ...... 28

(三)盈利能力分析 ...... 29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0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30

二、发行人律师 ...... 30

三、审计机构 ...... 30

四、验资机构 ...... 31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2

二、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 3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查阅地点 ...... 33

三、查阅时间 ...... 33

释义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行人/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每股面值1.00元,在中国境内发行并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XCC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张峰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五洲新春
股票代码603667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328,533,621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
办公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
邮政编码312599
电话号码0575-86339263
传真号码0575-86026169
公司网址www.xcc-zxz.com
电子信箱xcczqb@xcc-zxz.com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2022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22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

2022年9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3年7月4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投资者名单,于2023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214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其中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截至2023年6月30日,剔除关联方后)10名、基金公司29名、证券公司21名、保险机构13名和其他类型投资者141名。

本次非公开发行报送《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后至申购日(2023年7月14日)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8家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其中,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锦绣中和(天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4山东能源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7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上海谦荣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7月14日上午9:00-12:00,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共收到27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

按照《申购报价单》接收时间的先后顺序,该27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申报价格(元/股)拟申购资金(万元)
1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24,000
2上海剑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剑豹价值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001,600
12.752,200
12.103,200
3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丙业生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501,600
12.401,600
12.301,600
4山东能源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002,000
13.544,000
12.945,000
5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2.027,000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沣途沣泰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3.001,600
7庄丽12.891,600
8上海谦荣投资有限公司(代“光华9234捕鱼私募基金二期”)12.891,600
9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2.001,600
10UBS AG无需14.982,000
13.552,700
11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轻盐智选2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903,502
1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12.362,000
1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需12.801,600
12.001,800
14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4.501,600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

13.402,000
15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14.081,600
16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781,600
17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和资本耕耘6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521,600
13.031,700
12.021,800
18李天虹12.692,000
12.392,500
19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4.552,200
20湖北省长江精选棘轮一号生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781,600
2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需14.821,685
14.2813,445
13.3822,101
22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无需13.861,600
23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无需14.382,400
14.015,000
13.069,300
2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需14.891,960
14.196,000
13.5613,472
25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安联裕远瑞汇1号资产管理产品”)13.335,300
2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335,000
27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无需13.901,600
12.502,000

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结合本次发行数量及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3.40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40,298,507股,募集资金总额539,999,993.80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全称获配价格(元/股)获配股份数(股)获配金额(元)
1山东能源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3.402,985,07439,999,991.60
2UBS AG13.402,014,92526,999,995.00
3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3.401,330,60217,830,066.80
4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13.401,194,02915,999,988.60
5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和资本耕耘6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401,194,02915,999,988.60
6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3.401,641,79121,999,999.40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4010,033,582134,449,998.80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401,194,02915,999,988.60
9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13.403,731,34349,999,996.20
1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4010,053,731134,719,995.40
11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403,731,34349,999,996.20
12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13.401,194,02915,999,988.60
合计40,298,507539,999,993.80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发行人本次非公开核准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0,368,678股新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0,298,507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7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23年7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12.00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询价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40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五)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月)
1山东能源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985,07439,999,991.606
2UBS AG2,014,92526,999,995.006
3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330,60217,830,066.806
4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1,194,02915,999,988.60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月)
5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和资本耕耘6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94,02915,999,988.606
6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641,79121,999,999.40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33,582134,449,998.806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94,02915,999,988.606
9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3,731,34349,999,996.206
1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53,731134,719,995.406
11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731,34349,999,996.206
12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1,194,02915,999,988.606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3.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8,776,509.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223,484.37元。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77号),截至2023年7月19日16时止,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的认购款项共计539,999,993.80元。

2023年7月20日,中信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持续督导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剩余款项划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0号),截至2023年7月20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9,999,993.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8,776,509.43元,五洲新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223,484.37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0,298,50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90,924,977.37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公司子公司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山东能源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山东能源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777号山东能源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刘继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CCA0579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16日
注册资本:111,976.0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985,07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UBS AG

企业名称: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3EUS001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2,014,92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1层03-2房屋
法定代表人:陈爱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062254532B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330,60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企业名称: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宝山区淞兴西路234号3F-612
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86822318P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08日
出资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194,02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和资本耕耘6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一层C3区(TG第155号)
法定代表人:张敬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MNKH0W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194,02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6、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企业名称: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3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9549569U
成立日期:2006年6月9日
注册资本:2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641,79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033,58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2562113E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5日
注册资本:16,480.311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194,02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9、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字楼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阎峰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13ASF216
成立日期:1995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50,000,000港币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3,731,343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1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日期:2006年6月8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053,73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11、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262号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3027755304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731,343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12、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企业名称: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808-5812室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王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RQF2011HKS004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88亿港币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1,194,02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均不包括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机构/本人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上海铂绅私募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中和资本耕耘6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或养老金产品参与认购,其用以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公募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产品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山东能源集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UBS AG属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购对象确定过程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前述主体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过程及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要求,认购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证券代码:603667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40,298,507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数量(股)
1张峰69,621,12321.20-
2王学勇26,188,2377.97-
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3,360,1877.11-
4俞越蕾14,461,6184.40-
5张玉6,089,4501.85145,800
6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杏格致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820,0001.47-
7张天中4,662,1581.42-
8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540,7040.77-
9富国新材料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447,2970.75-
10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200,0100.6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数量(股)
1张峰69,621,12318.88-
2王学勇26,188,2377.10-
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3,360,1876.34-
4俞越蕾14,461,6183.92-
5张玉6,089,4501.65145,800
6上海阿杏投资公司-阿杏格致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820,0001.31-
7张天中4,662,1581.26-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数量(股)
8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3,731,3431.013,731,343
9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731,3431.013,731,343
10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171,6410.863,171,641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28,384,62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298,507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68,683,128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变动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323,657,58198.56-323,657,58187.79
有限售条件股份4,727,0401.4440,298,50745,025,54712.21
合计328,384,621100.0040,298,507368,683,128100.00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随着募投项

目产能的不断提升和经营业绩的释放,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四)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五)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七)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255,640.73237,405.84231,370.26168,816.03
资产总计458,342.66440,707.44422,878.89339,547.63
流动负债187,466.79175,699.67184,523.53114,222.69
负债合计217,894.00199,975.16218,052.82150,523.60
所有者权益240,448.67240,732.29204,826.07189,024.0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33,041.64230,462.56194,895.35179,778.9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81,008.13320,033.79242,317.94175,399.10
营业利润4,707.5517,747.6114,296.487,640.93
利润总额4,712.2517,629.9615,201.707,704.05
净利润4,101.4615,888.9813,056.546,314.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7.4914,776.3212,351.046,210.02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7.479,567.918,577.633,862.6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4,230.4917,154.188,123.6723,021.77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8,972.36-18,968.91-29,119.93-25,224.36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0,951.331,164.3418,653.2615,729.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42.78516.64-3,536.4312,592.37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1.361.351.251.48
速动比率0.890.840.791.00
资产负债率47.54%45.38%51.56%44.3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323.723.204.08
存货周转率(次)2.962.201.992.44
每股净资产(元)7.327.336.806.4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130.520.270.79
每股现金流量(元)0.180.02-0.120.43

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表2023年1-3月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过年化计算,资产负债率为合并报表数据。主要财务指标计算: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期末股本总额;每股现金流量=现金流量/期末股本总额。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39,547.63万元、422,878.89万元、440,707.44万元和458,342.66万元,总资产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经营积累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分别为114,222.69万元、184,523.53万元、175,699.67万元和187,466.79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5.88%、84.62%、87.86%和86.04%,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8倍、1.25倍、1.35倍和1.3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00倍、0.79倍、0.84倍和0.89倍,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33%、51.56%、45.38%、47.54%。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资产的流动性管理,整体而言,公司偿债能力良好,财务风险较低。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轴承产品、空调管路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75,399.10万元、242,317.94万元、320,033.79万元和81,008.13万元,营业收入规模不断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10.02万元、12,351.04万元、14,776.32万元和4,017.49万元。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保荐代表人:杨帆、唐凯项目协办人:李明阳联系电话:021-20262211传真:021-20262234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负责人:徐晨经办律师:秦桂森 、罗端 、黄雨桑联系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5243332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31楼负责人:郑启华经办注册会计师:陈中江、赵凯旋

联系电话:0571-89722564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31楼负责人:郑启华经办注册会计师:陈中江、赵凯旋联系电话:0571-89722564传真:0571-88216999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保荐人)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指定杨帆、唐凯担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杨帆先生:保荐代表人,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硕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负责或参与了宇谷科技IPO、永和智控IPO、顾家家居IPO、康隆达IPO、祥和股份IPO、联德股份IPO、远信工业IPO、顾家家居可转债、东音股份可转债、金能科技可转债、维尔利可转债、华易投资可交债、顾家集团公司债等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唐凯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负责或参与了共进股份IPO、路畅科技IPO、正丹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龙蟠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大有控股收购上市公司天龙光电等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主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

电话:0575-86339263

传真:0575-86026169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