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五洲新春(603667)公司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了解及审慎分析,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并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大开 严毛新 屈哲锋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