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3  五洲新春(603667)公司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68,678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298,50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3.8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76,509.4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31,223,484.37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7月2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8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协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账号用途存续 状态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77470180807313668发行费用的扣除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注销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8110801012902560244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 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存续
3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320085902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存续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19525201041818188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存续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85090078801400000788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存续

三、募集资金专项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账户中少量结余利息已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资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序号开户行账号用途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8110801012902560244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 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2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320085902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19525201041818188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85090078801400000788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