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055号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056号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资格审查,对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无异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057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