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9.850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0元,共计募集资金539,999,993.8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及相应增值税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2,999,993.8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3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信证券收取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396,226.42元,由本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新增外部费用2,172,735.8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31,223,484.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3,122.3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5,231.5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8.85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149.1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8.8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9,380.6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7.66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E | 14,623.35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F | 15,50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G=A-D1+D2-E-F | 3,655.9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H | 3,655.99 | |
差异 | I=G-H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7月1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77470180807313668 | 0 | 已销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 8110801012902560244 | 10,297,294.11 | |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0320085902 | 258,129.98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 19525201041818188 | 12,384,800.5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 85090078801400000788 | 13,619,686.26 | |
合 计 | 36,559,910.85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2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的15,500万元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方案,其中877.65万元通过坐扣发行费用及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用完成。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提高公司的资产流动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 1: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3,122.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49.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003.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 | 否 | 20,500.00 | 20,500.00 | 20,500.00 | 995.83 | 6,241.00 | -14,259.00 | 30.44 | 2025年5月 | 305.86 | 是 | 不适用 |
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 | 否 | 10,500.00 | 10,500.00 | 10,500.00 | 2,339.36 | 9,473.07 | -1,026.93 | 90.22 | 2025年5月 | 415.38 | 是 | 不适用 |
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否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813.92 | 3,666.60 | -3,833.40 | 48.89 | 2025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500.00 | 14,622.35 | 14,622.35 | - | 14,622.35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54,000.00 | 53,122.35 | 53,122.35 | 4,149.11 | 34,003.02 | -19,119.3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普遍原因 (1)本次三个募投项目分别于2022年6月在当地政府部门立项通过,建设期均为2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时间为2022年9月,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 (2)2022年下半年受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选型及采购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关设备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到货及安装 2.个别原因 (1)受到2023年风电下游需求不足、去库存及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在 2023 年根据下游订单的需求及实际交付情况,适当控制“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的投资进度。 经公司审慎起见,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均延长12个月。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307.6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置换募集资金金额11,307.61万元。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补流金额20,000万元,截至2024年7月22日,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未执行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金额情况 | 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本期已完成2,655.3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金额。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