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82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