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天马科技(603668)公司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2023年半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116,069.78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5,041,924.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6,134,97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61,349.76元(含税)。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资金支出安排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等内外部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