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相关事项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除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而未列入激励对象名单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调整,并以2024年7月9日为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授予1,01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60元/份。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