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04  灵康药业(603669)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13610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 况如下: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指定向晓娟女士、 何康先生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至2021 年12 月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公司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现因向晓娟 女士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 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方灏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向晓娟女士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为何康先生、方灏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向晓娟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4 日

附:保荐代表人方灏简历

方灏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具有9 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曾先后负责或参与柯力传 感IPO、卫星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安股份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德昌股份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