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卫信康(603676)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信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卫信康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2022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0,817,816.54元,其中:

①注射剂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950,190.71元;②白医制药新产品

开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49,227.00元;③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7,518,398.83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32,707.14元,累计投

资收益21,281,375.39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1,624,440.38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1,624,440.38元,实有余额31,624,440.3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银行统一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1,624,440.3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与投资收益),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行
账号期末余额(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支行)

35520188000671344 9,485,206.0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32010078801500000093 已注销(注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原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110060974018800038173 22,139,234.36

31,624,440.38注1: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与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专户已于2022年3月10日正式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60,000,000.000元,本年全部赎回,收到现金管理收益487,188.36元。公司2022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入60,000,000.00元,已累计赎回60,000,000.00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379,428.52元,单日最高余额为2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报告期内,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共计866,616.88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终止“江苏中卫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存款利息与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 2020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完成该项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西藏卫信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存款利息与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完成该项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甘氨胆酸”项目,“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变更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3CDAA3F0058)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卫信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卫信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29,703.5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81.7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824.8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644.14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24%承诺投资

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

(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注射剂新药产业

化建设项目

否 8,000.00 8,000.00 8,000.00 295.02 7,973.11 -26.89 99.66

2021年8月14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白医制药新产品

开发项目

是 3,000.00 3,157.22 3,157.22 34.92 1,124.71 -2,032.51 35.62

2024年12月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4,703.54 4,546.32 4,546.32 - 4,546.32 - 100.00

2020年8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江苏中卫康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是 4,500.00 172.07 172.07 - 172.07 - 不适用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西藏卫信康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否 3,500.00 748.16 748.16 - 748.16 - 100.00

2021年8月14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13,079.77 13,079.77 2,751.84 13,079.77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29,703.54 29,703.54 29,703.54 3,081.78 27,644.14 -2,059.40 93.0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注射剂新药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生产线的建设、厂区相关附属设施的土建及装修、生产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均已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检验分析中心及综合立体仓库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还存在一些工程尾款和质保金需后期陆续支付。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新药开发的支出主要集中于临床试验阶段(含四期临床研究),进度受制于

药品审批审评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7个新产品制剂开发项目中已经有4

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小儿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

)、注射用多种维生素

(13)(10/3);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已经终止,其余产品研发进行

中。已经取得药品注册批件项目的IV期临床试验尚未进入重要投入期,故募集资金使用比例较小。根据医药行业政策变更要求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相应的工艺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公司已终止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

Xa

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由于医药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考虑到同品种其他厂家申请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若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中的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新产品开发,很难达到预期的效益,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2

为此,公司将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甘氨胆酸项目的研发。原定项目实施计划安排不变,甘氨胆酸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496.90

万元。(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0-028)。

、江苏中卫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研发基地建设,主要包括研发中心房产购置,实验室及办公室装修,实验室基础设备、制剂设备、分析检测仪器购置等。药品研发受审批政策影响较大,

药品审评、审批标准大幅提高,加大了药品研发的成本投入,延长了药品研发周期,使在研产品的获批时间及结果的不确定性加大,同时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相继颁布一致性评价制度、带量采购等行业新政策,也使产品获批后的运营风险进一步加大。而先期投入的小试、中试实验室房产及设施、研发相关仪器设备等由于没有取得药品批文而无法产生效益,因此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了使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运用,抓住市场机遇,提高产品研发投入的收益、减少药品研发的不确定性风险,基于公司研发体系的实际需要

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果未来公司在该领域的产品立项有新的进展,公司将根据后续战略规划和市场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适时继续投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甘氨胆酸)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

片剂))

3,157.22 3,157.22 34.92 1,124.71 35.62

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3,157.22 3,157.22 34.92 1,124.71 35.62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项目)

1、变更原因: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由于医药行业政策和环境变化的影响,

考虑到同品种其他厂家申请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若公司继续实施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新产品开发,预计很难达到预期的效益,因此,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开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其他产品的开发。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甘氨胆酸”项目于2016年12月取得审批意见通知件,根据批件要求需要进行相关的补充研究,以满足目前审批技术要求。该品种合成路线复杂,产品质量控制要求高,根据商业化生产规模要求,公司正在根据已经打通的工艺路线进行工艺放大的摸索研究。以上部分工作项目未在原有计划预算中,需要增加资金投入。原定甘氨胆酸项目投入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展实际需求,为此,公司将终止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的结余资金变更用于甘氨胆酸项目的研发。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于2020 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议案明确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项目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公告编号:2020-028;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5月19日披露,公告编号:2020-032。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