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文祥先生召集,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2023年4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