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docx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14:30在公司梅桥厂区办公楼2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文祥先生召集;因工作原因董事长卢文祥先生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汪伟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卢文祥先生委托董事王伟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详见2023年8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23年8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