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鉴于卢文祥先生已于2023年10月8日辞去董事长职务,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汪伟东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3年10月 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