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秉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