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1日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16:30在公司梅桥厂区办公楼1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梅旭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梅旭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关于董事会补选完成并选举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详见2023年11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梅旭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 召集人 | 成员 |
战略委员会 | 梅旭辉 | 梅旭辉、汪伟东、明新国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