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4,225,098.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2,147,352股,假设2023年末至股权登记日之间未发生可转债转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不变,以此计算,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总额为38,429,470.40元,占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的10.55%,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7%,超过30%。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1日